91年以前噪音改善執行小組委員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96年06月28日上午10時整
決議:
壹、上次委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 95年度第三級噪音防制區內尚未申請之合法住戶補助作業,全案經台東縣環保局受理申請計120戶,復由台東縣政府建管課作合法建物會勘及本站噪改小組複審合格並完成撥款計119戶,一戶重複申請退件案,經委員複審同意照案通過。
貳、工作報告 建請卑南、光明二所國小參照豐年國小請款之電費收據(明列基本電費與流動電費金額),以利航站核銷電費及統計之依據,經委員同意照案辦理。
叁、討論事項: 一、全案合格戶計葉春杏等119戶,經委員複審照案通過。 二、另未合格戶計徐瑞君等9戶,其中建農里編號10號 朱玉成 君申請建物經台東縣政府城鄉發展局建管 課認定為新建物,資格不符外,餘8戶日後若補正 資料,同意授權噪改小組辦理後續施工通知、檢查 及撥款作業。 三、同意林委員所請,迴避審查本案,卑南國小辦理「95 年度航空噪音防制工程-普通教室換裝氣密窗工程」 竣工保留至96年度核撥案全案經委員審查照案通 過。 四、豐年國小舊校舍電費何時停止核撥乙案,應為遷入 新校舍之日起停止撥付補助款,請該校總務吳主任 函文本站後,依來函遷校之日執行。 五、豐年國小舊校舍空調設備未達使用年限,是否需「移 撥」以完成法定程序問題,請由本小組向上級 交通 部民用航空局請示後辦理;並請學校暫行拆除並保 留。 六、有關豐年國小空調設備「拆除費用」,依補助學校需 善盡保管維護之責,請由校方自行負擔。 七、同意會後由噪改小組將住戶申請書檢送初審單位(台東縣環保局、台東縣政府城鄉發展局建管課)用印。 八、有關住戶施作防音門、窗工程,完工後需請生產廠 商提供材質「出廠證明」及「試驗報告」等證明文 件。 九、有關申請人申請窗簾、百葉窗等設施,本年度暫仍 比照95年度作業模式辦理,惟仍應檢討其防噪音效 果後提會討論,以為邇後之適用。 十、本站自96年度起,將由本站航務組、消防班消防士 同仁利用休假日支援、協助噪音防制設施補助檢查 作業。 十一、會後,同意由噪改小組掛號郵寄「施工通知書」及 各項文件予合格之補助戶,並於施工通知書中一併 告知受補助戶完工後需繳付之各項證明文件,以利爾 後辦理檢查、撥款作業。
肆、臨時動議: 一、 仍請學校開源節流以善用資源;有關流動電費暫不補 助,建請由學校與上級單位(台東縣政府教育局)研 討補助之可行性。
二、 會後,請本小組依據許委員之提議,將噪音防制補助 戶(三級、一級噪音防制區五個里)施作之工程項目 比例,調查並作成「施作項目統計表」,於下次委員會 中提報予各委員知悉。
伍、散會:12時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