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1.不可以帶寵物(狗或貓)上飛機。 2.不可以攜帶危害飛航安全的物品(如易燃物品、高壓縮罐、腐蝕性物品等)或在飛機上使用干擾飛航通訊之器材(如行動電話、電腦等),否擇依民用航空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