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臺東航空站(以下簡稱本站)為服務蘭嶼及綠島站旅客及站區工作人員,分別於蘭嶼站及綠島站各規劃一處場地設置自動櫃員機業務並辦理公開標租。
2.出租標的所在地:蘭嶼及綠島站臨時航廈。。
3.面積:蘭嶼站6平方公尺、綠島站6平方公尺。
4.履約期限:
(1)蘭嶼站:自民國115年5月12日起至120年5月11日止,合計5年。
(2)綠島站:自點交日起至120年5月11日止。
(3)使用期間屆滿,無違約情事或有違約經本站限期已改善,並經本站同意者,得申請續約,續租期間3年,並以1次為限。
5.營業項目:自動櫃員機須有提款、換鈔、轉帳、存簿補登功能。
6.經營費用:
(1)本案係競標每月權利金(定額外加營業稅),每站每月權利金底價新台幣175元整。
(2)權利金每3個月繳交1次(預收)。
(3)房屋使用費:每平方公尺每月新臺幣372元外加營業稅,並按實際使用面積收取(不滿一平方公尺以一平方公尺計),每3個月繳交1次(預收)。
(4)水、電費(依水、電錶每月實際使用度數及計算標準收費)。
(5)契約公證費用(航站及得標廠商各二分之一)。
7.有意投標者,請逕至本招標公告相關檔案內免費下載投標文件。
8.收受投標文件截止期限:民國115年5月5日下午5時止。以郵、快遞方式寄達者,地址:臺東市民航路1100號「臺東航空站」,請自行預估郵遞時間。以專人送達本站收發,時限以本站收文戳記為憑。如逾投標截止時間寄達或送達者皆不予受理,另以電子資料傳輸方式遞送投標文件者不予受理。
9.本標租案:押標金新臺幣2萬元,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萬元。
10.本標租案係參照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11.現場查看時間:請於截止投標日前,週一至週五(遇國定假日暫停受理)上午09:00~11:00、下午2:00~4:00洽機關聯絡人蔡組員(089-36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