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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航空站臨時通行證使用須知
11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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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航空站臨時通行證使用須知

 

一、本證為豐年機場臨時通行機場管制區之憑證,應妥善保管。

二、於管制區工作時應佩掛胸前明顯處,並配合接受航警查驗。

三、通行區域類別:

   (1證)僅限於陸側,即航廈內外候機室。

   (2證)限於陸側及機坪以內之區域通行。

   (3證)可通行於本站陸側、空側(跑道、滑行道)區域。

   (4證)安捷棚廠區。

四、不得逾期、越區、冒用及轉借他人使用。

五、遺失時應即通報臺東航空站089-362555及臺東航警所089-362553查處。

六、離職、解僱或工作地區變更時,應立即交還服務單位繳回航站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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