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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要點與基準

臺東航空站監視錄影帶申請調閱辦法
11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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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東航空站為辦理機場監視影像之調閱與管理,特訂定本要點。
  2. 申請對象:
    • 公務單位:影像閱覽及複製。
    • 駐站航空公司及地勤公司:僅可申請影像閱覽。
  3. 申請事由:
    • 飛地安事件。
    • 非法干擾事件。
    • 危害國家安全事件。
    • 影響人民權益案件。
    • 法院或檢警調單位偵辦案件。
  4. 申請程序:
    • 填具監视錄影資料調閱申請單,並加蓋單位章戳及 主管簽章後,始可提出申請。
    • 申請單須經航空站主任或其授權人(假日及非上班時間由值日官 核准)同意後,始准閱覽。
    • 監視錄影資料之複製,一律以行文申請辦理(航警所除外),並應 詳細敘明複製資料、複製之理由及複製範圍、時間,並經內部行 政程序簽報同意-始得函覆檢附複製影像(航警所除外,但須填具領據)。
  5. 影像保管:
    • 影像檔案保存期限為至少一個月。
    • 配合公務單位作業需要,經協調後得預先就其所需影像地點,延 長相關影像保存期限。
  6. 其他注意事項: 本站所提供錄製之資料屬「密」件 > 各申請單位對所閱覽、複製錄 2影晝面內容,如外洩為營利、徵信或其他不正當使用者,除依法追 究刑事責任,若涉有民事責任,概依法自行負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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