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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請

以下說明詳述使用網路申請噪音防制經費補助作業服務時,您必須暸解的相關事項 ,請您務必詳細閱讀!

  1. 接受航空噪音防制設施補助申請之建築物應符合下列條件:
    • 建築物完工日期應符合中華民國93年4月1日前,已位於各級航空噪音防制區內。
      (※上述日期航空站依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八日後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第一次公告航空噪音防制區日期填寫)
    • 提出申請時該建築物須位於航空噪音防制區內。
    • 建築物須為航空站公告得申請補助者。
    • 建築物須為合法建築物,且該建築物之用途須為住宅使用。
    • 合法建築物證明文件地址與建築物地址須相同。
  2. 申請人於使用網路作業前應先查閱本網站噪音防制補助最新消息、公告及系統狀況(把握時間在申請期間內提出,逾時視同放棄補助申請,凡放棄補助申請者,所遺留經費,不因個人不提出申請而個案保留)。申辦日期,以本站公告期限為準。
  3. 申請人填寫申請表格前,應先詳閱本網站公告之「國營航空站噪音防制費分配及使用辦法」、「一定減音值之定義及認定方式」、「噪音防制區住戶補助申請資格及應備文件」、「申請人辦理申請補助經費之作業期程規定」、「住戶設置航空噪音防制設施注意事項」及「住戶補助經費申請填表說明」等相關法規規定及各項說明。
  4. 網站將保障您個人身分資料的私密性,在未徵求您同意前,不會任意將您的個人資料作任何商業用途,或洩漏給第三者。但以下情況除外:
    • 基於法律規定。
    • 司法機關基於法定程序要求。
    • 為保障本網站或其他使用者之權益。
  5. 申請人未遵守本同意書規定致生損害等,將自行負責。
  6. 為求慎重周詳,保障申請人權益,本站得保有修改本同意書及使用規定的權利。任何的修改會即時更新並公布於網頁上。
  7. 本同意書未規定之事項,得依主管機關之相關法令規定及內部管理之相關規定辦理。

臺東航空站網路線上申請噪音防制經費補助作業流程:

  • 步驟一:請於本頁面完成閱讀同意事項並完成線上申請填答。
  • 步驟二:登入臺東航空站網頁 → 公告資訊 → 噪音防制工作 → 資料下載 → 住戶設置航空噪音防制設施補助經費申請書 → 填妥申請表格(共七頁)並黏貼其他證明文件附件影本及申請書填寫日期前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需繳付正本) → 郵局掛號送達本站。

注意事項:

  • 請申請人務必詳填並檢視、確認檢附之證明文件。
  • 委託他人者,請另外填寫委託書(無者免附)
  • 有關申請表格(共七頁)並黏貼妥其他證明文件附件影本、申請書填寫日期前三個月內戶籍謄本(需繳付正本),請申請人另行郵寄本站即可(站址:臺東市民航路1100號 臺東航空站噪音防制費運用與協調諮詢小組)
  • 站專責人員接獲申請人線上申請資料後,依作業處理情形、申請作業流程規定辦理,並於案件辦理完竣回覆申請人案件辦理情形(辦理中、完成、補正或駁回),請申請人留下聯絡之網址及電話或行動號碼,若需補件之情形,本站將儘速通知申請人完成申請作業。
  • 申辦受理期限,以本站網站之公告期限為準。逾時視同放棄補助申請,本站不再另行通知。
  • 若有疑問,請電洽 089-362611林小姐,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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